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信用卡诈骗罪有哪些行为

  您在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也要注意对信用卡资料信息的保密,同时也不能利用信用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这样可能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既然说到此罪,那么您知道信用卡诈骗罪有哪些行为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
  所谓伪造的信用卡,是指模仿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样以及磁条密码等制造出来的信用卡。所谓使用,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利用伪造的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包括用伪造的信用卡购买商品、支取现金,以及用伪造的信用卡接受各种服务等。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
  作废的信用卡,是指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过期的信用卡、无效的信用卡、被依法宣布作废的信用卡和持卡人在信用卡的有效期内中途停止使用,并将其交回发卡银行的信用卡,以及因挂失而失效的信用卡。此外,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还包括使用涂改卡。所谓涂改卡是指被涂改过卡号的无效信用卡。这些信用卡本身因挂失或取消而被列入止付名单,但卡上某一个号码被压平后再压上另一个新号码用于逃避黑名单的检索。因此,涂改卡也是伪卡的一个种类。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
  冒用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骗取财物的行为。根据我国有关信用卡的规定,信用卡均限于合法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这也是各国普遍遵循的一项原则。但是,如果信用卡与身份证合放在一起而同时丢失,则可能给拾得者或窃得者创造冒用的机会。这些拾得者或窃得者在取得他人的信用卡后,可能会利用持卡人发觉遗失之前,或者利用止付管理的时间差,采取冒充卡主身份,模仿卡主签名的手段,到信用卡特约商户或银行购物取款或享受服务,这些都是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几种常见情形。
  4、进行恶意透支
  透支是指在银行设立账户的客户在账户上已无资金或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经过银行批准,允许客户以超过其账上资金的额度支用款项的行为。透支实质上是银行借钱给客户。所谓恶意透支,根据《刑法》第196条第二款的规定,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的本质区别在于行为人在主观上的差异。两者在客观上都是造成了透支,但善意透支的行为人主观上有先用后还的意图,届时归还透支款和利息,而恶意透支的行为人透支是为了将透支款占为己有,根本不想偿还或者也没有能力偿还,在行为上采取潜逃的方式躲避债务。通过相应的介绍,我们知道信用卡诈骗罪有哪些行为,主要就是上述四种,即进行恶意透支、冒用他人信用卡、使用作废信用卡以及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而具体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处罚,你可以到我们的网站进行具体了解。
  
  
  
总结:您在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也要注意对信用卡资料信息的保密,同时也不能利用信用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这样可能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既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撕脱性骨折工伤鉴定几级?
      撕脱性骨折工伤鉴定几级?应构成十级工伤伤残。《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06)十级第(14)项:“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骨折一般恢复几个月就会好的,不会影......


·划痕险在保险里叫什么影响?
      保护好新买的车不受到外界任何的刮伤几乎在现在的复杂道路上是不可能的,而划伤的地方只有经过喷漆修理才能保持车身整体外观的完备,而喷漆的费用在购买划痕险的基础上是不用车主自己出钱的,而......


·交通事故处理费用费用由事故责任人承担。交通事故的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费用费用由事故责任人承担。交通事故的处理,是需要进行收费的,依照交通部门的标准进行收费,而且需要开具发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二)项规定了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


·到底他项权证有风险吗?
      现在的生活变好了,房子给人们的概念就是有很大的升值空间,所以现在有很多人只要一有钱就买房子,我们都知道,买了房子之后,就会办理更多有关于房产的一些手续,其中有一项就是他权证,对于这......


·国家赔偿的时间范围的是什么规定?
      国家赔偿是受到国家机关或者机关工作人员侵害的公民或者组织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方式,同时国家赔偿和其他权利的行使一样有有时间的要求,想要申请国家赔偿的一定要知道国家赔偿的时间范围的是什......


·公司名称变更商标需要变更吗
      公司名称变更后需要向国家商标局提交商标变更申请。《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如果不变更的后果。《商标法》第四十......


信用卡诈骗罪有哪些行为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