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大学生户口怎么迁回原籍

  户口迁回原籍的条件1、毕业之后直接迁回户口原籍所在地如果您读大学时户口迁至大学所在地,那么大学毕业之后,只要没有到其他地方落过户,一般都会在两年内默认退回户口原籍所在地,也就是自己拿着学校开具的报到证(也叫派遣证)直接迁回户口原籍所在地,但是,不管您原来的户口是农还是非农,都将转为非农,也就是居民户口,这基本上是全国统一的,即便您迁回农村老家,您的在派出所的户口也只能是居民户口。2、毕业之后,没有直接迁回户口原籍所在地如果您大学毕业之后,由于工作或者结婚等原因,在其他地方落过户,这时候再想迁回户口原籍所在地,就要看您户口原籍所在城市的户籍政策了,因为不同的城市户籍政策都不相同,这就会有两种情况出现,一种准许您直接迁入。另一种则要求您在户口原籍所在地拥有自己的房产,就是房产证上必须有您或者您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房产包括父母在内都是无效的。不管是哪一种政策,迁入步骤基本相同。如果户口原籍所在地派出所要求您必须在当地有住房,那么您在申请准迁证时必须出具房产证,而且房产证上只能是您自己的名字或者您配偶的名字,其他人的名字包括父母都无效。二、大学生户口迁回原籍步骤1、必须先到户口原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张准迁证(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如果要求必须在当地有自己的住房,那么还要出示有自己名字或者配偶姓名的房产证,父母兄弟的房产不行)2、到你目前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办,出示准迁证,请他们帮你进行网上划转户口关系。3、再回到户口原籍所在地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最好在那里拉一张新的户口本,因为户口转移,旧的户口本不能用了),当地派出所会给你开具一张迁入的户口变动联系单。4、拿着迁入变动单到管辖该地的居委会去登记入册,这是最后步骤,切记。户口迁回原籍的条件限制是为了规范户籍的管理,防止户籍混乱。户口迁回原籍的条件卡住了不少打算迁回原籍的人,但是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办理。对于那些不符合条件的人的限制,也是防止这些人户口迁回,人不回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总结:户口迁回原籍的条件1、毕业之后直接迁回户口原籍所在地如果您读大学时户口迁至大学所在地,那么大学毕业之后,只要没有到其他地方落过户,一般都会在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工伤伤残抚养人生活费怎么计算
      工伤的情况虽说不常见,但这是我们每个人都必须要去了解的内容,因为在工作生活中什么事情都说不准,特别是处于高位工作的人群,所以工伤伤残抚养人生活费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去了解的内容,这样......


·合同解除的后果有哪些
      合同解除的后果有哪些一、合同解除的后果有哪些合同的解除,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当具备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具有......


·交通事故诉讼主体该怎么认定
      进行交通事故诉讼的,需要确定诉讼的主体,说的简单点其实也就是要确定交通事故诉讼中的原告方与被告方。那具体交通事故诉讼主体是怎么认定的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


·土地储备中心作为签约主体合法吗?
      土地储备中心作为签约主体合法吗?一、土地储备中心作为签约主体合法吗?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与被拆迁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所以土地储备中心作为......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司法解释有哪些?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司法解释有哪些?一、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司法解释有哪些?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


·未婚生孩子怎么落户口
      第一、非婚生育的子女,本人或者是亲生父母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亲生父母一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者是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亲或者是随母亲落户自愿的国家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第二......


大学生户口怎么迁回原籍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