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重伤二级怎么量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6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为有期徒刑十三年。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处:伤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伤情的基础上,每增加轻伤1人,按照所增伤情的轻重程度,确定递增幅度,轻度的,刑期增加三个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个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个月;每增加重伤未达残疾标准或接近轻伤标准1人,刑期增加十个月;每增加重伤1人,致10级残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六个月。持刀等管制刀具伤害他人的,从重10%。在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中故意伤害他人的,从重10%。伤害对象为70岁以上的老人、14岁以下的儿童、残疾人、怀孕妇女的,从重5%。故意伤害罪要求造成对方至少是轻伤以上的伤害程度,而这其中轻伤的量刑与重伤的量刑却是不同的。重伤的起刑点是三年有期徒刑,而最高则可以判处行为人十五年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总结: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刑事原告人抗诉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原告人抗诉期限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判决和裁定在......


·眼睛无法矫正算工伤吗?
      眼睛无法矫正算工伤吗?如果在干活中受伤,则眼睛视力无法矫正算工伤。是否属于工伤与治愈与否没有关系。只要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即属于工伤。发生工伤事故,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立案标准具体如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


·三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是怎样的
      三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是怎样的医疗事故的等级分为了四级,其中每一级又可以具体分为一些小的等级,不同的等级下赔偿标准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三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


·事实收养是否可以办理收养登记?
      事实收养是否可以办理收养登记?事实收养指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办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便公开以养父母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行为。在很多事实收养关系中,被收养人的身份始终......


·醉驾检察院可以求情吗
      需要看具体的情况。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重伤二级怎么量刑?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