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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答辩状如何书写,怎么写答辩状

  二审答辩状如何书写,怎么写答辩状在二审阶段,针对上诉状的内容,被上诉人也是可以做出答辩,通过书面形式向法院提供。这其实就是书写二审答辩状,那么您知道这个二审答辩状如何书写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答辩状答辩人:陈某,男,汉族,1980年12月7日生,住址:答辩人因与本案上诉人贺某土地使用权确权纠纷一案,现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答辩如下: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正确,上诉人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有误没有任何依据。上诉人称2006年7、8月份,其通过中介与被上诉人把位于长 街6号的房产卖给被上诉人,约定房款173000元,上述事实在一审法院判决书中得到了确认,并无对事实认定错误,至于上诉人称被上诉人要把缴税凭证给上诉人,且被上诉人擅自修改房款等,纯属无中生有,且也不属于本案争议焦点。另外,上诉人在上诉状中也未能说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中错在何处,所以,上诉人认为一审认定事实错误的上诉理由不成立。二、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对土地使用权有明确的约定。在被上诉人向一审法院提交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第三条即规定“甲方将房产移交给乙方时,该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因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在当初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对土地使用权进行了明确的约定。三、上诉人称一审法院超出被上诉人诉讼请求作出的第二项判决违反了民事审判不告不理原则是无效的,该理由不能成立。一审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判决上诉人协助被上诉人办理过户手续是确认该土地使用权归属理应包含的内容,因为既已确认该土地使用权归被上诉人,那倘若上诉人不配合被上诉人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仅仅一审法院判决书中确认其土地使用权是没有实际意义的。综上所述。原审人民法院认定事实清楚,判决合法、合理。请求二审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人上诉,维持原判。此致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答辩人:陈某2011年7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法院工作?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二审答辩状如何书写呢?上文中,我们已经根据实际案件为您带来了一份范本,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答辩状是对对方观点的一种反驳,当然也不要求必须出具。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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