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鉴定由谁举证责任?
近几年来,医患关系紧张,不
医疗损害责任鉴定由谁举证责任?
近几年来,医患关系紧张,不断有关于医患之间产生纠纷的报道,所以当发生医疗纠纷时,医患之间最好还是通过申请医疗损害的责任鉴定来判断承担的责任,那么医疗损害责任鉴定由谁举证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介绍。
一、医疗损害责任鉴定的含义
医疗损害责任指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未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注意义务,在医疗过程中发生过错,并因这种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所形成的民事法律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第54条规定的: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损害责任鉴定由谁举证责任?
1、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不用再承担举证责任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如果有以上三种情况之一,患者不用再承担举证责任,直接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
关于医疗产品损害责任的举证,比照产品责任的承担方式,被告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患者只是对产品缺陷与损害的因果关系举证,不必证明过错,由医疗机构或生产者提供证据证明免责的情形。
2、医疗损害侵权——举证责任倒置
《侵权法》出台后,在一般情形下把医疗损害定位为过错责任,相应的举证责任也就发生了变化。在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实施后,对于医疗损害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患者只需证明与医院有医患合同关系并且在医治过程中受到损害即可,对于是否存在过错以及是否存在因果关系,都由医疗机构来举证证明,如果不能证明将承担败诉的风险。
医疗损害的最关键证据就是鉴定结论,其实举证责任不论是医疗机构承担还是由患者承担,都需要做医疗事故或是医疗损害鉴定,鉴定结论对于案件结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3、医疗机构可以证明免责的情形,如下:
(1)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2)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在第二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医疗损害鉴定的内容
当事人有权对以下内容申请鉴定:
1、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有无过错;
2、医疗机构是否尽到告知义务;
3、医疗机构是否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4、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5、医疗过错行为在损害结果中的责任程度;
6、人体损伤残疾程度;
7、其他专门性问题。
从上文中可知,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申请医疗损害的责任鉴定就势在必行,这不仅牵扯到患者的利益是否被侵害,医疗机构及相关的医疗人员也会被判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医疗损害责任鉴定就变得相当重要,如您对此还有其它疑问,可直接咨询我们网站的在线律师,将为你提供专业的解答。
总结:医疗损害责任鉴定由谁举证责任?近几年来,医患关系紧张,不断有关于医患之间产生纠纷的报道,所以当发生医疗纠纷时,医患之间最好还是通过申请医疗损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
More>>
·划痕险多处需要怎样进行赔偿
划痕险在我国的汽车保险里面起到又为重要的作用,对汽车在日常使用中产生的一些剐蹭可以进行相应的赔偿。汽车在划痕多处时,可以通过相应的划痕险进行相应的赔偿。下面我们就划痕险多处需要怎样......
·刑事诉讼案件审理期限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案件审理期限是什么?刑事诉讼案件审理期限是: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
·残疾赔偿金年限怎么算?
残疾赔偿金年限怎么算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赔偿年数注: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
·分居时感情不和的证据有哪些
夫妻一方以分居两年为理由而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即要提供夫妻之间分居时感情不和的证据,否则的话法官无法认定夫妻之间是否真正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同时也不清楚实际......
·什么是产品缺陷,怎么承担产品缺陷责任
什么是产品缺陷,怎么承担产品缺陷责任一、什么是产品缺陷?产品缺陷是指存在于产品的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等方面的,未能满足消费或使用产品所必须合理安全要求的情形。......
·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社会民众的权利意识得到增强,越来越关注著作权等社会个体的权利。近年来,侵犯著作权的官司也越来越多。那么,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方式具体包括哪些呢?本文将为您......
医疗损害责任鉴定由谁举证责任?
近几年来,医患关系紧张,不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