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莹莹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转账支票背面怎么填写

  转账支票背面怎么填写在现实生活中,支票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但是很多人还是不太明白支票是如何使用的,比如转账支票背面怎么填写?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法律问题。一、转账支票背面怎么填写转账支票的背面记载的是支票的背书事项,如果转账支票没有发生背书的情况是不用填写的。背书是票据的收款人或持有人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签名或书写文句的手续。因此转账支票的背面填写应注意:1、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转账支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2、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转账支票到期日前背书。3、转账支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转账支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4、以背书转让的转账支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转账支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转账支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转账支票权利。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转账支票的背书人与受让转账支票的被背书人在转账支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5、以背书转让的转账支票,后手应当对其直接前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后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之后签章的其他票据债务人。6、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转账支票上的效力。将转账支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转账支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7、背书人在转账支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8、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转账支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转账支票权利。转账支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转账支票权利。二、转账支票的背书1、支票仅限于在其票据交换区域内背书转让。2、支票出票人向规定区域以外的收款人出票的,背书人向规定区域以外的被背书人转让票据的,区域外的银行不予转账支票背书受理,但出票人、背书人仍应承担票据责任。转账支票背书样本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据的,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3、背书连续是指票据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前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4、票据的背书人应当在票据背面的背书栏依次背书。背书栏不敷背书的,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规定的粘接处。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转账支票背书的相关知识,详细您对于背书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任何的疑问,您可以登录网站获得详细解答。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转账支票背面怎么填写在现实生活中,支票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但是很多人还是不太明白支票是如何使用的,比如转账支票背面怎么填写?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江莹莹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16...More>>

·没有签合同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没有签合同欠钱不还怎么办?
      没有签合同欠钱不还怎么办一、没有签合同欠钱不还怎么办?需要取得双方存在借款关系的其他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双方存在借款关系的相关证据主要包括: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是现金方式支......


·次债务人的债权人有多人怎么办
      次债务人的债权人有多人怎么办一、如果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先依此原则):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如你所述已经被财产保全的。若无其他财产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


·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私自离职是否合法?
      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私自离职是否合法?一、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私自离职是否合法?不合法,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离职,也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履行离职程序,办理好离职手续,进......


·起诉离婚后债务可以归一人承担吗?
      起诉离婚后债务可以归一人承担吗?一、起诉离婚后债务可以归一人承担吗?夫妻离婚后,协议婚姻期间所有债务归一方负责偿还,如果债权人没有要求,另一方就不需要偿还。如果债权人起诉,要......


·发生欠款方面的纠纷应该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朋友之间经常会发生借款的现象,出借钱一方(债权人)因为好面子,觉得写欠条太没有人情味,往往没有写欠条,有的债务人就赖账了。那么,发生欠款方面的纠纷应该怎么办呢,如果债权人......


·一、劳动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是什么?劳动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是: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合同确立,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生效日期,那么以合同约定的生效日期为准。如果没有约定生效日期,那么经双方签字或......


转账支票背面怎么填写
江莹莹律师
主办律师
02586309110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江莹莹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63091100